意定监护人可以解除,只要是表达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一、对监护人的确有争议的应当如何指定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
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是:
1、首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4、更换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三、村委会认定监护人是否合法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合法。法律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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