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随时可以解散,没有要求公司必须成立一段时间才能解散。只要做出解散决议,依法清算即可。公司解散的情况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清算后才能注销。
三、公司解散通知包括什么内容?
公司解散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住所等;
2、公司解散的原因,可以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需要解散公司;
3、公告日期,解散公告应当向所有债权人公告,最后是破产清算。
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清算日怎么界定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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