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成立一般不能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经登记的分公司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没有成立的分公司不得擅自经营。
一、分公司注册独立法人可以吗
分公司是不可以注册独立法人的。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1、有无按照设立公司流程建立。总公司是独立的公司,因此需要按照公司设立流程来建立,但分公司不需要,只用登记即可。总公司设立程序要按照新公司的流程,而分公司只是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独立运行。
2、有无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有,而分公司无。
3、有无独立的资产。总公司有,而分公司无。
4、总公司要对分公司负责,分公司要听令于总公司。
三、分公司的劳动关系应该怎么确认
能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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