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通知》,规定疗休养对象应面向广大职工,但以工作在一线的职工为主,优先考虑在艰苦岗位工作的职工、各类先进模范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广大职工不分单位临时工和正式工,只要是职工或单位工会会员。”县总工会副主席钟传声介绍,一线职工指的是在生产最前线工作的职工。疗休养并非旅游。针对疗休养内容,《通知》中明确规定,疗休养应当充分利用工人疗养院、各单位内部培训中心、招待所等场所进行,主要内容是为职工提供休息养生的服务,也可就地、就近安排参观学习。但这并非是旅游。“《通知》规定严禁以疗休养为名搞多地点、多线路旅游。每批职工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以省内为主。”钟传声表示,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时间,一个职工一年只能享用一次,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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