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1、负责编制、上报城市建设、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城市建设、住宅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组织筹措、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资金,负责管理城市维护资金,负责建设系统综合统计。
2、负责大中型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施工图的组织审查工作。
3、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协调指导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建制镇、乡镇和村镇建设,负责工程设计质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4、负责编制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含出租,下同)的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的审批,指导城市排水、道路、桥梁、公路工作,负责路灯建设和管理。
5、负责编制建筑业发展规划,拟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和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法规和实施细则,负责建筑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市场的监察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批,负责境外、外省市建筑企业进市施工的审批,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与建筑业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查,负责境外、外省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进市承包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的管理,负责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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