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如果套路贷了,请尽快报警,才能很好的解决;套路贷:一般而言,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拓展资料: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区别:
1,套路贷会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1)套路贷的出借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借款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套路贷的出借人还会以借款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明知有预扣利息、与还款金额不一致等情况,同时,对于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是明确的。因此,即使存在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也是在借款人明知合同条款约定内容的情况下签订的。
而出借人即使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借款,也并不能轻易认定出借人构成套路贷犯罪,因为,借款人的目的是借款,出借人所述公司、以及是否低息、是否确实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往往对于借款人借款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2,套路贷会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1)出借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借款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借款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关于这个行为,套路贷的出借人往往会通过话术影响、欺骗出借人将收到的款项不断转出,导致最终,借款合同已签订,通过银行流水也显示借款到账,但实际上借款已经全部或大部分转至出借人的关联人员的账户,真正所到手的借款金额几乎为零。这个操作就会导致借款人不但没有借到资金,反而背负巨大债务。
(2)民间借贷中,即使有借款人返还部分资金至出借人相关人员的账户的行为,这一行为也是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提前约定、意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基于借款人自愿,所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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