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强制性的,即政府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手段,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包括罚款、查封、扣押等。
2. 行政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政府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方式,具有公共性和行政性质。它是在法定范围内、按照程序规定进行的,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
3. 效力直接:行政强制措施的效力直接作用于当事人,不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确认或执行。政府机关可以直接采取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纠正或惩罚。
4. 便捷性:相比司法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通常更为迅速、便捷。政府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快速解决问题并保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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