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区别:1、两者的法条的数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解释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基本原则、公民(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一、民法通则第4条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83条规定了相邻关系,对应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为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第二百九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做的一些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当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