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求一篇童年的故事作文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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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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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2:04
有人说愚公移山带给我们的是坚持不懈的精神,可我认为这是一种愚志。——题记
生活有时并不需要盲目的追求,适当时学要放弃,往往放弃也是一种新的境界。
漫漫人生路中,所追求的有时并不是最美好的,我们更加不能过渡追求。
人们常说动物是最通人性的,好比壁虎当他们遇到困难时就会舍弃自己的尾巴,从而得以生存。
我曾几何时,一味的迷恋,《红楼梦》黛玉的葬花词哭放飞了泪,哭病了心。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我曾想过假如黛玉放弃了她所追求的爱情,是否她的人生会更加精彩?放弃她心中的惆怅是否会活的长久。那潇湘馆中的翠竹是最悲凉的见证,那葬花是最真实的写照。
朋友假若你学会了放弃是否会快乐。假若一味的追求是否会惆怅……学会放弃。放弃是人生中的必要。
二十年后,我身在异国他乡的华人,闻到芒果的香味,就思念起家乡——田东。
早餐过后,我踏上回乡的路,回到了久别的家乡,我眼前的景物令我惊叹不已。我坐着飞船参观着二十年后的景物,房子形怪异,有蘑菇形的,有苹果形的,还有多边形状的。这些房子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防地震系统,只要有地震,警报就会响起,人们只要按下“安全”按钮,房子顶上就会伸出一个螺旋浆,带着整个房子飞到天上,等地震停了后房子再降到地面,人们又开始新的生活。我还发现的各家各户的房子边上都有一个车库,我走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里面是架飞机,不过是迷你牌的,人们称小型飞艇,它的体形跟一辆面包车差不多大,但速度可不比现在的飞机差,它的速度每秒可以飞行八百到九百米,最高的可达一千二百米以上,而且它还很轻便,可折叠,不需要机场和跑道,随时随地可起飞和降落,想去哪里都很方便。最令我惊叹的是一座吊桥,吊桥有三层,第一层是人行道,在桥的两边有两个大大的电视机,行人累了就可坐下来看电视或者欣赏风景,放松下。第二层是汽车的天地,这里的汽车都是太阳能的,很环保。第三层是飞机场,我都有点不敢相信了,这座桥可以变大变小,最大可停五十架小型飞艇呢。
看到家乡的变化,人们的生活富裕,过着小康的生活,内心绽放着幸福的花,都是党的富民*让人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再过二十年后,我的家乡会变成什么样呢,我无法想象。不过,我相信会更加美好。我又带着泪水地离开家乡了。
从上午第三节课开始,我们六年级全体同学就开始军训了。我们班是多么兴奋啊,我也不例外!
军训开始了,每个班有两个教官,首先练立正姿势,双手弯腰紧贴腿,立正之后不能动,抬头挺胸看前方,坚持坚持再坚持。没过几分钟,我的脚跟就像着了火似的,想动却动不了,鼻子突然一痒,想挠却不能挠……好不容易啊!
“原地休息一分钟!”
听到这句话,我突然腿一软,瘫倒在地,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起立!”
唉,我还没休息够呢!就这样,上午的军训我熬了过去,回教室时,我的脚后跟已经发软。
时间飞逝,一转眼,又到了下午,又要军训了,下午比起上午,更热、更累,我们立正着,突然,一片乌云把阳光遮住了,我们以为要下雨,整颗心就像蹦出来似的,可是,正当我们要整个身体蹦起来时,阳光又出现了,磨灭了我们的希望。
我们每一个人都汗流浃背,,我强制住自己即将要摇动的身驱和擦汗的手,熬到了休息的时候,教官允许我们去喝水,这回,我们飞奔回教室,这回,我们喝了大量的水,才回操场继续练习……
这第一天的军训,晒黑了我的皮肤,磨练了我的意志。
我站在实验小学门口,嗯?怎么去实验小学了?难道我转学了?不可能!其实是我要进行剑桥英语二级的考试。
一级考试时的情况我还记忆犹新。当时,一位老师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怪怪的白屋子里,然后每人拿到一本彩色的书,糊里糊涂地在上面乱涂乱画。完成了以后,又被带到另一个白屋子,里面有一位慈祥的老师,用英语问你一大堆问题,然后把你放走了。
这次二级考试,我经过了一级考试的经历,考二级不免让我心跳加快,紧张得肺都快炸了。这时,传来了一声:“大家快点来,领准考证了!”原来是要领准考证,咦,怎么Miss。吴没来,Mr。冯倒来了?黑白颠倒,不吉利啊!我领了准考证,我的号码是330450605220009,怎么读起来有点像“赛赛赢,是我赢,又赢,我要赢赢赢!”
这次我们的考场在科技楼,Mr。冯带着我们像一群蚂蚁找不到窝似的。什么2002考场、2003考场、2004考场……就是没有2001考场。好不容易找到了2001考场,可是在一楼,正对着阳光的地方。在考场里,不开风扇,准翻白眼!
试卷发下来了,Oh,mygod!卷子上的题目怪里怪气,让我冒了五滴豆大的汗珠,正好落在卷子最难的题目上,真是邪门!到听力时,录音机里在读啥东西呀?把“Coloritgreen。”读成“卡了福特贵了。”把“It’easy。”读成了“也是艺人。”甚至把“Lookatthesea。”读成“路可福特这色盲。”这些句子把我搞得稀里糊涂,糊里稀涂!不光磁带不清楚,声音也小得很,好像只有0。99分贝。声音小得比蚊子的“嗡嗡”声还小。比针掉到地上还轻。我要听清楚,就得把两只耳朵放大到能接收到0。01分贝声音的时候才行。要是一句没听清楚,我就心里暗骂耳朵一次,结束时,还好只骂了2。5下,最后一下才骂到一半。
花香淡了友谊远了友谊是大自然的一抹色彩,独具慧眼的匠师才能把它表现得尽善尽美;友谊是乐谱上的一个跳动音符,感情细腻的歌唱者才能把它表达得至真至纯。
友谊值得珍惜友谊,是一把刀,将我心中的石块敲碎;友谊,是一盏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友谊,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箱子,收获快乐,也分享快乐。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朋友?难!找到一个知心朋友?难上加难!但这一切相遇,仿佛是老天安排的,让你无意中得到一份珍贵的友谊,就看你愿不愿意珍惜……
任晓璇曾说过:友谊像一杯美酒,友谊又是不容易得到的,既然已经得到了它,就让我们好好珍惜吧!
你还记得吗?曾经我们是多么要好的朋友,我们亲同手足,干什么事我们都在一起,我们买一样的玩具、干一样的事,当我们其中有一个人开心事;我们随她一起开心,当我们其中有一个难过时;我们和她一样难过,那时的我们正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曾经自称是天下的好姐妹。而现在的我们又是怎样的呢?
啊!时间如梭,岁月如流啊,时间匆匆而逝。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们的友谊脆弱了。不再是从前的那么结实,不管有什么困难都能一起克服,而现在的我们呢?我们的友谊一碰就碎,犹如鸡蛋壳一样脆弱。
现在已经是五年级的下半学期了,我们的友谊一点也不存在了。她天天和六年级的学生玩,一点都不在乎我们的感受,我们以前可是亲同手足的兄弟啊!
你还记得吗?那是一个下了第二节课的一个大课间,我们几个要好的朋友叫你出去和我们玩,你连理都不理,还是在和旁边的同学讨论六年级的同学。旁边的人对你说:“有人叫你。”你却不动声色的回答:“别理他。”当时有几个人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你注意到了吗?你并没有注意到。
你还记得吗?有几个学习差一点的同学走过去问你一道题,你不但不理她,而且还狠狠地骂了他一顿:“你真笨,老师上课讲的时候你听了吗?笨蛋······骂完她就你挥手走开,你知道吗?那位同学哭了,哭得撕心裂肺。我毅然的走过去,把他不会的题一一讲给他听。
还有一次,我们上楼,你们下楼,我们好心好意的和你招手,你不但没有理我们,还骂我们,你知道吗?我们当时心里多难受。
自从他和六年级的同学好上了之后,我们的共同语言少了,现在几乎为0。我们多希望能看到你的笑脸,听到你对我们说的一句话,哪怕一个字也可以。可是我们不会再等到哪一天了。
我们之间的友谊就这样没有了,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消失了。我们不再亲同手足、不再买一样的玩具、干一样的事、不再为他人快乐、不再为他人难过、更不在“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那一刻,有远保留在我的心灵深处,因为那一刻,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在朋友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你需要帮助时,朋友也会让你重新振作,但不管怎么样,在最后时刻,也不要抛弃朋友,抛弃友谊。小学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即将告别。与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只剩下短短几个月里,毕业之后,也许老天让我们的缘分继续,但也许不会。我认为,珍惜现在的时光,珍惜现在的友谊,在朋友间留下深刻的回忆,才能让友谊得到真正的友谊吧!友谊,是使我快乐的天使;友谊,是比樱桃更甜的幸福;友谊,是让生命之舟变得无比精彩的重要零件!难道,友谊不值得珍惜?
you cuo zi
哦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叫黄秋胜。似乎美好的东西总是那么短暂,他于一年前转学了,这为我们的友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遗憾。记忆中的他身材非常的“苗条”,绝对是一个符合现代美标准的“骨感”帅哥。自然而然的,他就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外号?黄瓜,说真的,这外号与他的身材是再匹配不过的了。
他长着一张瓜子脸,上面镶嵌着一对儿调皮的大眼睛,眼珠大眼睛,眼珠子忽闪忽闪的,好像两颗水灵发亮的黑宝石。他的性格跟他的长相一样――调皮而不拘,但他是我学习上的一个好伙伴,因为我们涉及的知识领域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算是互补型的朋友。
我之所以和他成为了朋友,是因为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而且无论是在行动上,还是在语言上,都很有一种幽默感,他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都会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一次,我们正在教室里安静地做作业,黄秋胜趁老师有事时,悄悄地走上了讲台,对大家说:“我来给大家表演一个特别节目!”说完,便在台子上阴阳怪气地唱起了他那“新型《小螺号》”,同学们哄堂大笑。他好像还没有满足似的,又在台上跳起了“新型迪斯科”。只见他的*一扭一扭的,头晃来晃去的,全班同学笑得更欢了。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几位女同学在排练节目,黄秋胜也跟了上去。她们并没有注意到后面突然多了一个晃来晃去的“小尾巴”,这个小尾巴摆也摆不掉。这时,黄秋胜故意打了几个古怪的饱嗝,并且立刻钻到了她们中间,跳起了刚才她们跳的舞蹈。他的动作滑稽极了,东摇摇,西晃晃,这边扭扭腰,那边踢踢腿。弄得各位“舞蹈演员”捧腹大笑,刚刚排好的队伍瞬间拧成了“大麻花”。
黄秋胜对机械、汽车方面的知识可以称得上是情有独钟,但在这两者中,还是更为迷恋汽车。他迷恋到什么程度了呢?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可是再合适不过了,那就是“废寝忘食”。一次,一位同学的一本汽车杂志被黄秋胜发现了,他急忙向那位同学借来看。但是,对方也是一个“把守堡垒”的好手。为了达成愿望,黄秋胜摆出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对那位同学软磨硬泡。在他的攻击下,对方的“防御工事”彻底倒塌了。为了看完这本“珍贵”的书,他一分钟也没有放过,包括午餐时间。
他有一个毛病,就是不爱吃饭。在他转学前的那一学期,这个毛病更为严重了。每天中午,他就只凑合着吃点零食、雪糕之类的,有时候还只能用些“精神食粮”来填饱自己空空的肚子。每次我问他时,他都推说是因为卡上没钱,不能刷了。但是,据我所知,他的卡上还剩了大约30多元钱。明白了吧,这就是他身材苗条的原因,我们班上的同学经常戏称他为“非洲难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黄秋胜,他的幽默使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充满了快乐,他对知识的渴望令我感动。但是,我还是劝他一定要好好吃饭,毕竟身体是*的本钱嘛!
如今他已经离开这个熟悉的环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再次遇见他。时间就是这么无情,让我们相遇,却不给我足够的时间了解他……
恍惚间又记起你,你的笑容,你的脸。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只是须臾而已。
我们之间是朋友,是可以聊天谈心的朋友,听你讲感情,听我讲忧伤,是平常的事。我以为你是懂我的人,但终究不是。你是习惯性将忧伤隐藏起来的人,但我不是。我以为即使我们不说话,即使一段时间不见面,那份默契依旧在,但是终究不在了。你的改变,我的冷漠,顿时友情的墙轰然崩塌。
你的身边终于有了别的玩伴,和她们一起打打闹闹。原以为你是孤僻的人,但却不是,竟也是喜欢群体,忍受不了寂寞,所以拼尽全力挤进了她们的小团队。
偶尔也会看到你的沉默寡言,知晓你跟她们是不一样的。不理解你这样的改变,觉得这般世俗,而且我的身边没有你,平添寂寥。
但仍然不会找你聊天,我是这样倔强的女子,是不会为了谁而低头的。只是偶尔看到你不开心,趴在那里似有无限难过,但终究是看了一看,决绝而去。
是这样残忍的女子,但却不够狠心,时常想放下这些那些的东西,却始终放不下。知道心里仍有不舍,但是下了决心,该忘记的还是会忘记,该放手的还是会放手。
只是那些深深浅浅的痕迹和源远流长的时间还是值得铭记。
你是比我成熟的女子
也许只是大我一岁,但是却依然比我成熟得多。
你对我似乎是有着照顾的,而我也是心安理得的接受的。不曾去思量其中的因果,只是觉得坦然。
你毕竟还是跟我不一样的女子。
害怕孤单,害怕寂寞。
因此去结识了一大群朋友,忘了我的存在。
你是知晓我是不喜热闹的,所以没有拉我进去。
只是看到你日复一日的改变,心里是着实不明白的。
直到跟你再一次的聊天,你说:给别人带来快乐就是你的快乐,这才明白你性格上的转变。
是拼命努力,才变得如今这样自信达观吧。
只是我还是从前的我,你却不是从前的你。
这怎么能不让我凭添寂寥。
只是心里依旧为你祝福,是曾经相伴的日子让我觉得珍惜。不管你在不在乎,我曾经很在乎。
在乎并且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一起吃饭,一起抄黑板上的习题,一起逛街,一起聊彼此的小秘密。
那样单纯悠长的岁月。
坚信你是比她们更单纯的女子。
所以如此相信你。
现在的你怎么样了呢?是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
记得你曾经说过想学化妆,我说我也想学,然后你便笑了。我没有告诉你,那时候我想说:我想跟你去同一个地方学啊。
这样结伴同行,与你聊人生,聊未来
只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只因跟你的距离越来越远。看不清你眼眸里深藏的心事,因此作罢。
只是偶尔翻看旧物会想起你,看着信封上的字,仿佛是上个世纪了。记得曾经告诉过你我的梦想,你十分支持,说到了那一天可不要忘了我哦。
我笑,心想怕是到了那一天,不是我忘了你,却是你忘了我。我虽然善忘,但想要记住的却还是会记住。而你,虽然爱怀念过去,但不想忘的还是会忘的。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只是仍然想告诉你,你记忆中那个胆小,内向的女孩是真的长大了,现在是敢跟喜欢的人表白了,是敢说敢做了。自眼神和行为举止看出是跟以前不一样了。这才明白你*成那样温暖的女子,是付出了多少辛苦。而我也明白了,若是改变不了自己,固执的站在原地,也是一种坚持。
你觉得呢,记得你曾说:想看看我以后的老公是什么样子?我笑,婚姻似乎是离自己太遥远的事,或许要过上很久很久吧。
可是现在我真的觉得不久,或许过上个三年五载便会遇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只是心里依旧苍凉,不觉得爱情是多可靠的东西。甚觉的它像烟花,转瞬即逝。
只是自己是那样渴求温暖的女子,只要有一丝温存,即使拼得粉身碎骨也会在所不惜吧。
只是希望会找到懂自己的人,为了与他携手,经历再多的困苦,也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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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4:57
《童年的故事》
所有的故事,从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开始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天很干,连续四十几天没有下雨。每天太阳从东边升起,红红火火地晒一天,玉米被晒得黄黄的,蔫蔫的,没有一丝活气。黄豆不敢下种,怕出不来苗。再干个几天十天,秋天就会颗粒无收。农民们急了,决定去龙洞求雨。
河南面有个立雨坛,坛里供奉着龙王。那天早上,四爷他们在坛前焚香祷告毕,一行七八个人上路了。是四爷挑得头,我记得只他头上包着一块红布。龙洞离我们那有四十几里地,我去过的。洞在一个山脚下面,仰脸看上去,山脊蜿蜒曲折,很像一条游动的龙。洞囗很小,仅容一个人爬进去,爬过七八米,就可以躬身行走了。再进去二十几米,里面很宽大,能容得下千儿八百人。一眼水从石壁淌出,汩汩地流进下面的潭里。潭约一丈见方,深约五六丈,四爷取的就是那潭里的水。取水回来的第二天,就下起了雨,下了整整一天。我非常佩服四爷,觉得他真是法力无边。
四爷那时六十几岁了,没有参加生产队有劳动,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牛,捡柴。我下午放了学,赶着一匹马,和他上山去看。四爷常常给我讲孙悟空的故事,他说,孙悟空受了玉帝的激将,扛着斧头去砍月亮里的娑罗树。娑罗树很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一天也只能砍去树的一半。到第二天再去时,树身又长住了。第二天砍了,第三天又长住了。孙悟空的气性上来了,第三天晚上他不走了,就睡在那个树囗子上。孙悟空被长在树里面,到现在还没有出来。我非常遗憾。月明之夜,我常常盯着那轮月亮想,孙悟空什么时候出来呢?
四爷还给我讲鬼怪故事。他说,人死了三天以后的夜里要回煞,死人从坟墓里出来,回到老家,这个屋里看看,那个屋里瞅瞅。四爷说他的爷爷回煞时,弄得屋里盆盆碗碗山响,还替他盖了盖被子。那故事听得我毛骨悚然,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晚上我不敢出门,一擦黑就睡了,听到老鼠地丁点动静,都吓得我打哆嗦。
五黄六月,正是草莓成熟的季节。我第一次吃草莓,是在四爷家里。草莓指肚大的个儿,雪白,甜中略带点酸,很好吃。吃过后,我说我也要上山摘草莓。四爷说,草莓树大得很,你上得去吗?我有些失望,希望自己快快长大。
我曾问四爷,天为什么下雨?
四爷说,龙王打个喷嚏,天就下雨了。
我是相信四爷的,因为他去龙洞能求来雨,那就是他本领伟大的证明。
我还问过他,人从哪儿来的?
人嘛,四爷抬起左胳膊,指着腋下说,人就从这儿出来的。
我摸摸自己的腋下,这哪有出囗?
一次,我的一颗牙齿掉了,随手就扔了。四爷说,落了的牙齿要找着,上牙扔房背,下牙丢门碗,不然不长的。我慌了,赶紧去找,那块地都找遍了,也没有见到牙的影子。我想坏了,缺了一颗牙齿漏风不说,吃东西还不方便。过了十几天,我的牙齿又长出来了。
我经常练习爬树,到十岁时,就能爬上房前的桑树了。我决定上山去吃草莓。翻过几架山,到了地方,我四处望着寻找草莓树。姐姐说,看你脚底下。原来,草莓就是爬伏在地上的一种小藤蔓,果子就挂在藤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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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6:48
拾梦的孩子
在H城里,人人晚上都会做梦,好梦一般都降临在富人家的孩子身上,而噩梦却降临在孤儿的身上。
七岁的小伊凡漫无目的地走着,他太不想睡觉了,因为他是个孤儿,晚上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做噩梦。
走着走着,他看到一座金灿灿的宫殿。
小伊凡走了进去,看见了一个美丽的仙女,小伊凡惊叫了起来,那不是梦仙子吗?他恳求到:“美丽的梦仙子,我虽然是个孤儿,可是我也想做一个好梦,您能满足我的愿望吗?哪怕赐予我一个好梦也好啊!”梦仙子听到小伊凡真诚地诉说,竟然答应了他的恳求。她送给小伊凡两个金苹果,吃了可以完成两个好梦。
小伊凡高兴极了,他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金苹果往回走。走着走着,他看到一个老奶奶在路边叹气。小伊凡走过去问:“老奶奶,您怎么了?”老奶奶有气无力地说:“人老了,晚上光做噩梦,要是能做个好梦该多好啊!”小伊凡想了想,把一个金苹果送给了老奶奶。
小伊凡继续往前走,突然,他听到一个小男孩的哭声,小伊凡忙跑过去询问,原来,小男孩和自己一样,也是个可怜的孤儿。小伊凡虽然有些不舍,可还是把手里的金苹果送给了小男孩。
小伊凡两手空空回到了家,他有些失望。这时,梦仙子出现了,她送给小伊凡一枚金戒指,并且告诉小伊凡,只要带上这枚戒指,天天晚上都能做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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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8:56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