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几个月,切身感受深业物业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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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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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8 08:40
关于物业和业主的问题,问答各有不同,一般的事大家各退一步或一方忍气吞声算了,严重的基本上都采取了付之公堂的办法。老实说、无论输赢,无论哪方得到都是心烦和一声叹息,为什么会这样呢?
物业的历程不想多说了,也没有什么深奥的,从所谓的“物管师证”被取消了后,大家都明白了这行其实就应是一实实在在服务行业,那为什么这个服务咋就在不少业主眼里变成了强横的“收租佬”了呢?而在一些物业的眼中,业主又变成了一个个的“刁民”了呢?像这样的情况说白了就好比是一对对被人强行*在一起的,张嘴闭嘴就是钱的,而且是永不妥协的“夫妻”。看看下面的话对不对应你吧。
第一种“结合”方式来源于不良的开发商,类似的结合方式里面物业就像是开发商的“私生女”,有名无实,一个交房先交费就把一纸“前期物业合同”硬生生地塞到了业主满怀憧憬的心里,(奇怪的是大多数业主都能就酱紫忍了。)这样的物业大多数说好听点是开发商的“售后服务”,说实际点就开发商的一张“遮羞布”。这里不聊什么保修不保修和物业会不会整的问题,聊核心!核心是什么?是这些物业里的从业人员在开发商完全退出后该何去何从的问题。这样的物业是可悲的,也是可恨的,无论怎么组建和经营,最终目的只不过是为了顺利的退出和最后一次的成本回收,试想一下、这样的“婚姻”在有机会的时候谁不会为自己“多着想”一点呢?天长日久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一句话“业主,你想多了。”
第二种“结合”方式来源于业委会,类似的结合方式就像是物业与业委会达成了“二婚协议”时的人亲财不亲一样,好说不好办。一个“多数”以上通过就把剩余的“少数”送进“刁民”的口水泡沫里了。这里要一分为二的说,一是业委会成员的业余性,二是业委会成员的小团体性到后期很难避免。咱们也不聊谁有什么私心和谁的水平高低问题,聊核心!核心是什么?核心是这些被请来的物业在业委会的督导下绝大多数能做到保持现状就不错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里的设施设备老化会日趋增加,各种开支都比前期要大。)试想一下,提升服务和增加物业收入有没有关系?如果有,是不是在很多情况下开创条件制造增收时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一些“刁民”的权益?(大多数业主是不会在看不到明显改善的前提下轻易地同意增加物管费的,大多数物业公司也不会一进场就不计成本地打品牌滴)如果是、那么多半会发生两种情况,一是在问题前面物业和业委会互相推诿,二个是物业在经营需求或利益驱动下“绑架”了业委会,再次“生米煮又成了烂饭”,那么你叫那些受损的业主怎么去理解物权法赋予每个业主应有的公平和公正呢?大家又怎么看待“多数”和“少数”总会不断转化的事情呢?所以说提升和改善服务到最后也就是把矛盾换一换而已,一句话“业主,你又想多了。”
聊来聊去也不能没有个看法,时间和发展会证明:物业就是一过渡性的产物。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与大众素质的提升必然会导致这一行业的最终谢幕,现在不是有很多事情已经证明了吗?马桶堵了最后还不是付钱请来的通得好,钥匙带忘了最后请来的还是开锁的师傅,板、墙、窗开裂或漏水了最后还不是得请外来的“协作”来解决;电梯请的是专业的维保单位,卫生是靠带盒饭的大妈打扫的,换灯泡是靠拴着单身率超高的维修工来完成的;邻里纠纷最后还是要靠派出所来调解,被撬被盗最后还是要自己去报警;物业不是经常说快递也好,停车也好,他们没有保管义务吗?停电漏水归根结底还是装修惹的祸,水电气热、转供也好,代收代缴也好,很多都还不是都因为物业服务虚有其表而相互扯皮说断就断了,只要是能增收的地方每一寸都不放过,谁反对谁就是“刁民!”......
总之,物业能“帮你找人帮你而存活”,能经常性的“以少胜多而闻名”也不是浪得虚名滴,所以说不要再问那个物业好或不好的问题了,以后有怨也好,有喜也好,根源还是在你们业主自己啊,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