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该怎么申请大学的贫困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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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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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4:29
家庭经济困难如何确认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具体有哪些资助*
国家助学金 由*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浙江省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由**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师范生免费教育 目前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相关事项:学生在开始勤工助学活动前应当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在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前,应当与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进行校外勤工助学前,应当与代表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其他资助*与措施
学费减免 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4:29
可以申请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这样会减轻很多负担~~~~~
一般情况下学校给你的入取通知书上会附有相应的这种的相关资料的,然后到报名时再递上去应该就可以的~~~~~
最好查一下你大学的网址找到办公处的电话号码仔细询问一下~~~~~
第一年学费看自己的情况而定,应该没关系的~~~
加油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4:30
你应该去申请 助学贷款。
所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解决不了你的学费问题。
具体申请过程问你们学校的学生处,打个电话或者登陆你校网站即可知道,在这里问是缘木求鱼。因为各地各校执行细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