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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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3:57
综述:需要。
2004年,卫生部就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使用、*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经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抗菌药物简介:
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由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经培养而得到的某些产物,或用化学半合成法制造的相同或类似的物质,也可化学全合成。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抗菌药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3:58
临床医师按职称一般分为四级:住院医师(初级)、主治医师(中级)、副主任医师(副高)和主任医师(正高)。习惯上也经常把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一起合称为“高级职称”。参考资料:卫生部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