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21:2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53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月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多月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吗?
经典实例
甲方于2019年4月22日加入甲方。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5月24日,甲方试用期满,填写《岗位申请表》,申请确认。A公司内部的《人事变动单》写明了A公司的入职时间和生效日期,说明A公司的岗位由实习生改为全职技工,工资3300元。
2020年5月8日,甲方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9年4月22日起生效。2020年5月10日,甲方被拒绝休假,并向甲方提交了辞职报告,最后一个工作日是2020年5月31日。后一方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支付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的双倍工资差额。该公司拒绝接受仲裁裁决并起诉*。
经审理,*认为,原与甲方于2019年4月22日建立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是2020年5月签订的。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主体,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本案而言,虽然双方签订了补充劳动合同,但并不改变双方在补充签订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因此,甲公司败诉,应支付两倍的工资差额。
风险警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使公司后来签了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关于公司治理的建议
为了避免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我们建议:
1.公司应通知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可能因为临时用工的需要而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一些工人因为自身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首先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一个月内仍不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双倍工资的风险。
2.签订补充合同时,应明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已由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司法实践,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补充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约定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则应视为劳动者的权利已经通过协商解除,双方的自主权不违反法律,那么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建议公司和员工明确未签订的责任已经通过协商解决。
3.特殊岗位员工的注意义务可以减轻公司的责任
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的员工,如公司的人力资源、人事行政等岗位或主管管理人员,他们应该知道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他们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和规范。这些特殊岗位的员工应区别于普通工人,对于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可以减轻公司的相关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53
可以的,毕竟这个时候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可以和用人单位谈一谈薪水问题的,并且先前的劳务合同已经可以作废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54
当然可以,但是一般重新谈薪资很难会得到正面的回应,一般企业都是比较苛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54
肯定可以,因为去公司上班本来就是为了赚钱,所以一定要谈好薪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