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2: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00:11
*党校教授宋惠昌说,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曾经发生过一些令人感到困惑的现象,诸如“小悦悦事件”、食品卫生问题、商业欺诈问题等。有人据此认为我们的社会出现了“道德滑坡”。应该说,这些判断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些说法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显露出了某种悲观情绪。应该看到,我们的社会中也有像张丽莉、吴斌、高铁成等一个又一个“最美的中国人”接连地涌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是我国社会思想道德主流的真实写照。所以,也有一些积极性的观点认为,道德问题并不是如有些人说的这样严重,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主流是好的,是在向积极方向发展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同的评判呢?我认为这是一个思想方法的问题。在我看来,有些人思想方法的偏颇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看问题的方法简单化,孤立地分析某些道德现象。具体来说,就是把某些道德现象作为一个孤立的问题来研究。这样,人们的思想就会陷入片面性而走向极端,于是,一旦看到了某个恶性不良事件,就会惶恐不已;当然,由于孤立地看问题,有些人对那些恶性不良事件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无非是些偶然的个案而已,无须大惊小怪。很显然,这是另一个思想极端,也是不可取的。 我认为,要摆脱思想上的困境,一个关键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方法。其中一个基本的认识方法,就是不要把目前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看成是一种孤立的社会问题,而应该在现实社会的总体上和历史的发展中去认真研究它的本质及演变规律。 建立新的道德价值观念 中国计量学院教授邓泽球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这种新的道德价值观念,至少应当确立以下三个基本点: 其一,视富强之国与礼仪之邦为同一追求目标。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名。传统道德中,尤其是劳动人民的道德传统中有许多优秀的成分,如勤劳、善良、节俭、刻苦耐劳精神等等。利与善,富裕与文明,并不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东西。 其二,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为同等价值砝码。在道德价值的天平上,以个人利益损害社会利益,或以社会利益否定个人利益,都必然导致这种天平的失衡。这并不是说,当社会利益需要牺牲个人利益的时候,个人就有理由拒绝这种牺牲,因为在凝结着自己个人利益的社会利益的升值过程中,个人利益也意味着同样的升值;个人道德价值的实现,也不同程度地意味着个人利益的实现。如此来理解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道德价值与社会道德价值的关系,就可能形成一种“我为社会,社会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性循环。 其三,视现实基础与理想目标为同归复兴之途。如果说理想是我们追求的目标,那么,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以现实为基础,并用一个相互联结的新的现实架起一座通往理想的桥梁。因此,为了实现理想利益的目标,必须重视现实利益的基础。同样,没有理想,就意味着满足,满足就会失去动力,其直接的危害,便是对现实基础的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