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靠户口分的房子,但房产证上一直是老人的名字,如果老人不在了,其他子女有权要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3:18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3:31
拆迁时靠户口分的房子,房产证上一直是老人名字,老人不在其余子女有权要房的。如果有协议和遗嘱先按遗嘱协议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协议,那么按照继承权进行分配,子女都有分配的权利,所以其余子女有权利要房。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3:31
如果在老人去世前房子一直是老人的名字,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他子女和老人父母、配偶都有权利继承。你们可以让老人写遗嘱指定继承人,然后去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其他人就无权继承了,或者花钱办理过户。其他人也无权要房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3:32
房屋的产权人是老人 老人去世后就已经被认定为遗产 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割 没有遗嘱 那么遗产的部分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法律认定房屋的归属只看产权人的名字 户口起不到什么作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3:32
拿分户证明去*啊。应该是可以继承的,但首先可以分割各自部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3:33
1、有权继承
2、法律对于房产的归属只看房产登记情况,不考虑其他情况。追问那另一位,未参加分房的子女可以分得多少啊
追答这个问题和是否参与分房没有关系。
关键问题是房子属于老人的,如果老人逝世,那么所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平等的权力获得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