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购令第三套房的问题(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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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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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5:13
其实限购和贷款算第几套是两个概念。
1, 限购:买卖房子时,房地产交易中心不管你贷过多少此款,他们只看你们现在的家庭(夫妻 和 未成年子女)拥有多少套房子。
你之前买的房子是在婚前,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你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你是不能够再买房子了,因为你的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了(加上你们共同上房产证的那一套),再买房子就是第三套了,这是违反限购令的。 你的妻子也是不能再买房子的,包括你们的宝宝也是不可以再买房子的。
2,银行贷款:贷款时,银行不管你有多少套房子,他们只看你贷过多少次款。
就你们目前的情况,在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你如果再买房子贷款的话,算第二套,你的妻子如果再买房子贷款的话也算是第二套了。你们的宝宝买房子是不可以贷款的。
结论:你们夫妻两个现在不管是谁买房子都是可以贷款的,都算是第二套。而你们如果想再买一套房子只需要解决限购令的问题就可以了。那么如果要解决限购令的问题,你们就要处理掉一套房子,或者是卖掉,或者是更名,总之:只要满足其中一套房子没有你们一家三口(夫妻,宝宝)的名字就可以了。追问非常清楚明了,非常感谢。不好意思处理晚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5:13
如果你是上海市户籍,可以采取将价格低的一套的产权所有份额转让给父母或妻子的方式,去掉产权证上的名字,这样就可以新购了追问谢谢。但是按照您的方案:
一,如果转给我妻子的话:1,我的名下有一套房,我妻子名下也有一套房,并且我俩都有贷款记录。新购还是算第三套吧?
2,如果把我妻子名下的套卖掉再新购,但我们俩还是都有过贷款记录,并且我名下还有一套房。按照以家庭计,认房又认贷的话,新购还是算第三套?
二,如果转给我父母:同以上“一”的第2个问题。
追答1、目前计算房屋套数都是以“夫妻+未成年子女”的方式计算的,所以转让给妻子没有意义,还是第三套,但转给父母的话就可以达到目的;
2、其实上海不像北京,有严格的认房又认贷的规定。目前从我的实践经验来看,交易中心查询购房资格的时候并不看你的贷款记录(这个跟到银行办理贷款不同,银行认定二套房贷时一定是有认房又认贷的),所以一般来说只要去掉产证上的名字即可。但这个结论不太确定,因为上海目前的*不明确,某些区的交易中心会采取跟其他区不同的*,建议你在操作之前,先到要办理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具体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