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还要对被派遣者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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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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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17:17
法律分析按法律条文来讲劳动局这么办是合理的,因为实质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虽然是用工单位换劳务派遣公司,但法律上看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都是要支付赔偿的。一般这种情况很少有人要求要求赔偿或都有也是用工单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说是用工单位只考虑到自身,这个员工也是不讲道理。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倒闭,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所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17:17
按法律条文来讲劳动局这么办是合理的,因为实质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虽然是用工单位换劳务派遣公司,但法律上看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都是要支付N+1的赔偿的。一般这种情况很少有人要求要求赔偿或都有也是用工单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说是用工单位只考虑到自身,这个员工也是不讲道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17:18
与被派遣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是派遣公司,而非用人单位。了解了这个法律关系,下面的答案就都有了。
合理。
没漏洞。
没有。
派遣公司只收管理费,那是他傻。派遣公司在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时,如果某个人是用人单位选定的,要做成派遣的形式,那在服务协议中就要约定补偿金、赔偿金、工伤等等一切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