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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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03:32
1)、现*测规范是目前房测人员的主要技术依据;
2)、现行的房产测绘规范所没有规定的,或者比较模糊的,或者界定不完全的,可以借鉴其他相关与《国标》类别相通的规范,规定和文件;
3)地方*部门发布的规定、实施细则作为规范补充的内容;有些规范与我们的规范相矛盾的,以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为准;
4)、相关的有建设部2005年(工程预决算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住宅设计规范》、《高层房屋防火规范》、〈地籍测量规范〉、〈建设部85年以来的有关房屋测绘的文件、通知〉、如(95)517号文、最近的74号文等规定、规范、文件等,只能被房屋测绘人员借鉴,这是有条件的,即在《国标》中所没有的,或者地方的细则、规则所没有的可以加以运用,也可以把他写入地方的规定之中;
5)其它的需要仔细甄别,那些尽管看起来与房屋建筑面积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运用的规定、文件,千万不能引用,不然会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有血的教训;
6)虽然都是规范和规定、文件,但适用的范围是不一致的,每个标准和规范、文件都是在某一特定的环境和时间内的、专对某一事物、行业特殊制定的东西,而在另一个行业和技术上就不能通用,这是最起码的常识。
7) 如果是在后发布的文件中又对《国标》的某些条款进行了说明,则应以文件修订的为准。
8)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很多与〈国标〉的名词、定义规定不一致,如使用面积、层高等,注意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