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子女异地入学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6:5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01:38
打工子女异地入学条件是父母必须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并且能够提供证明条件。
户口不在城区,不属于城区学校施教服务区内学生,非服务片区户籍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但如果满足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的条件,需申请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家长可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暂住地所属施教服务区学校申请登记。如果是非起始年级的转学生,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转入电子学籍,完成转学,到学校就读。如该生不满足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条件,则城区学校不能接纳该生,该生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入学。
异地入学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原件;
2、暂居住地*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
3、务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经当地就业部门核准的招(聘)用工备案手续,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4、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