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正的基本功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1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3:11
程序公正,是指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时应遵循公正合理的程序(流程)安排。程序公正的基本特征有普惠性、公平对待、多方参与、公开性、科学性等。
实现程序公正的原则
1、平等性原则
根据契约理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平等就不会有正义,就不会有和谐幸福的生活,平等是法治的根本性原则,有平等才有自由,平等使每个人成为公民,才是民主的逻辑基础。平等性原则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有平等,才有公民参政议政、进行行政监督、参与诉讼程序的资格。平等程度的实现过程就是文明的进步过程。
2、参与性原则
民主法治的公民参与性,是指根据一般的正义原理和*规定参与到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程序里,保障民主与法治,防止个人专断。是民主与法治的具体化。包括宪政参与、行政参与和司法参与。
3、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既有符合规律性、正当性、合理性的意思,也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思。法律必须是良法,即必须是有正当性、合理性的法律,恶法是非正义的。恶法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维护其特权利益而依据其权势掌握着国家强制力而实施,是革除的对象,不具有法律在社会上应有的正义性和稳定性。首先是立法上必需是正当的、合理的,符合社会正义标准的,必需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必须是分配上正义,而且必需是符合社会规律而有效的。如果立法不能符合正当的合理的标准,那么立法的合法性就永远没有标准,没有方向。
4、公开性原则
法治的公开性原则是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程序只要不是影响到*或者个人隐私等例外情形下,都应当是公开透明。以使公民知道*行使职权的状况和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使一切权力的行使都不能“暗箱操作”,不能权力寻租获取个人私利。
5、科学性与合理性原则
即程序的设计必须是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的设置,才能使各程序发挥出最好的效力。在人类社会而言即必须符合人性的动力和社会的平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