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保卡拿药报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0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7:40
可以。
医保卡到定点的药店买药能报销。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但是关键得看你买的是什么药。药店的药是区分类型的,如果条形码刷出你买的要是医保药甲类,乙类,或者是自费药,就能按医保规定结算,甲类全医保,乙类自己承担一部分,全自费个人全部承担药费。
使用医保卡买药的话,付款时直接刷医保卡就行。如果你的医保卡存在丢失或者损坏的话,那么可由个人现行垫付,保留票据后可以进行手工报销。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