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0: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3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存在下列四方面问题时,*将认定医疗机构未对患者尽到告知义务:(1)对患者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告知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2)医务人员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使用医疗产品方面出现错误;(3)医务人员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进行功能恢复锻炼等方面出现错误;(4)对患者施行其他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诊疗活动,未告知医疗风险。医疗机构因未尽告知义务,损害患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身及财产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等侵权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3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存在下列四方面问题时,*将认定医疗机构未对患者尽到告知义务:(1)对患者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告知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2)医务人员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使用医疗产品方面出现错误;(3)医务人员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进行功能恢复锻炼等方面出现错误;(4)对患者施行其他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诊疗活动,未告知医疗风险。医疗机构因未尽告知义务,损害患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身及财产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等侵权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4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能够证明院方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院方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北京高院通过新开通的审判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北京*《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就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以及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的几个标准做出说明。该指导意见所称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患者一方与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之间发生的医疗美容损害赔偿纠纷,也适用本指导意见处理。指导意见规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能够证明院方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院方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4
肯定不能啊,这样会损害医护的积极性,损害医院的利益。包括所有医疗事故,甚至故意伤害,都不应该追究医院方的责任。只要我们一直正面的评价医院医生,让他们心里舒服了,我们才有可能得到正常的治疗,决不能打击医生医院的积极性。对于任何原因搞事情的患者应该予以坚决打击,决不能手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5
必须能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4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能够证明院方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院方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北京高院通过新开通的审判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北京*《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就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以及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的几个标准做出说明。该指导意见所称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患者一方与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之间发生的医疗美容损害赔偿纠纷,也适用本指导意见处理。指导意见规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能够证明院方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院方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4
肯定不能啊,这样会损害医护的积极性,损害医院的利益。包括所有医疗事故,甚至故意伤害,都不应该追究医院方的责任。只要我们一直正面的评价医院医生,让他们心里舒服了,我们才有可能得到正常的治疗,决不能打击医生医院的积极性。对于任何原因搞事情的患者应该予以坚决打击,决不能手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5
必须能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5
能!他们这是在犯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45
能!他们这是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