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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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3:06
法律分析:假设收首次贷款利率八五折
等额本息还款法 30.0万元 20年 利率下浮15%
实际执行月利率 4.208‰
月还款 1988.00
合计还款 47.71万元
利息 17.71万元
等额本金还款法 30.0万元 20年 利率下浮15%
实际执行月利率 4.208‰
首月还款 2512.25 每月递减 5.26
合计还款 45.21万元
利息 15.2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