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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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1:41
法律分析: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对于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者人民*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有违法违纪情形的,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对于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者人民*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有违法违纪情形的,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二十一条 **单位党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应当向**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情况;(二)贯彻落实党*关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三)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五)重大*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六)*工作中涉及*特别是*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九)应当向**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