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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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7:28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家属生病住院,退役军人持有退役证是不能报销住院费用的。 退伍军人并没有高人一等的医保待遇,享受国家医疗保障待遇的残疾军人,其家属生病住院也是不能共享国家医疗保障待遇的。只有退役军人因家属生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予以3000元以下一次性补助。至于退伍军人家属患有患癌住院治疗的,如果退伍军人家属具有医保的,那么出院结账时医院电脑就会直接依据医保大病救助结算的。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酌情给予补助。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