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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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20:28
法律分析:暂住证办理条件:一、 拟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二、 拟在本市暂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后1个月内办理暂住证。 三、 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按照规定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办理。办理暂住证需要的证件:1:申请人身份证;2:房东房产证;3:房东身份证;4:房东租房许可证;5:租赁合同;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