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租房子,住在亲戚家,怎么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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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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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3 11:53
住在亲戚家办理居住证的办理:
1、由户主带领或申领人持居住证申请表、户主的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寄宿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2、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
3、打印居住证申请表;
4、交申领人签名确认;
5、出具受理回执。
需要准备的资料:
1、亲戚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和亲戚本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3、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缴费单等就业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