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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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7:01
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和近因原则。这四大基本原则是在保险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并被人们认可的,是人们进行保险活动的准则。
接下来我们分解一下这四大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隐瞒行为。体现在《保险法》中人身保险上,主要是在健康告知上。基于此原则,保险公司愿意相信投保人是带着诚信来的,问什么投保人答什么,都选择相信,同时投保人对于免责条款、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都予以明确说明,不隐瞒不欺骗;而投保人在健康询问中如实告知,问什么答什么,不问就不答。一旦违背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理赔阶段,很容易发生拒赔等纠纷。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体现在《保险法》中人身保险上,投保人只对这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就是说只有存在以上关系,投保人才能为被保人投保,保险合同才合法有效。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是指合同生效后,只有当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标的收到了损失并使被保险人发生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且补偿的量仅限于被保险人损失的经济范围之内,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体现在《保险法》中人身险上,主要是医疗险的报销上,被保险人在医院花费多少,就拿医院的*来找保险人,保险人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所有*上的损失,但赔偿绝不会超过,而且一份*在一家保险公司报销过后便不能再次申请赔偿。
近因原则
近因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指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时,保险人才给予赔付,近因若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譬如,小明去爬山,摔了一跤刚好磕在石头上,脑袋流血人也晕倒了,第二天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身故了,小明买有一份意外险,那这份意外险赔不赔呢?这就要看小明身故的近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流血过多身故,则近因是意外摔倒导致流血过多,意外险要赔付;如果是因为摔了一跤引起身体某种疾病晕倒,或晕倒引起某种身体疾病导致身故,则意外险不赔。因为这不符合意外险“非疾病的”概念要求,所以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8:1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3、近因原则:
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