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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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02:11
摘要采购过程中的涉密信息的鉴别 在*采购过程中产生和交换的涉密信息有以下四类,需要加以区分和鉴别:第一类是采购人的基础信息涉密,如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第二类是采购项目信息涉密,如特定采购对象的名称、种类、数量、用途、位置、技术参数等;第三类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现场踏勘、澄清、标前预备会等方式交换的信息涉密,如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标前会纪要等文件中含有保密信息,项目现场属于特殊安全区,或投标文件中包含*或商业机密等。第四类是采购对象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即本文第五部分将要涉及的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7涉密项目监理如何采购稍等片刻,正在为您查询哦! 烦请耐心等待一下哦 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涉及*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即《招标投标法》和《*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的选择方法和采购流程无法直接适用于涉及*和秘密的*采购。2010年修订的《保密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采购过程中的涉密信息的鉴别 在*采购过程中产生和交换的涉密信息有以下四类,需要加以区分和鉴别:第一类是采购人的基础信息涉密,如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第二类是采购项目信息涉密,如特定采购对象的名称、种类、数量、用途、位置、技术参数等;第三类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现场踏勘、澄清、标前预备会等方式交换的信息涉密,如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标前会纪要等文件中含有保密信息,项目现场属于特殊安全区,或投标文件中包含*或商业机密等。第四类是采购对象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即本文第五部分将要涉及的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