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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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19:11
北京 户口迁移 *根 据《北京市户籍管理》*,内转户口条例: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 户口迁移证 ),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 房屋产权证 明或公有住房 租赁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 房产证 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 购房 *或 银行贷款 购房合同 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 居住证明 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