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时间的一个疑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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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45
’第一个答案:缺少了书面通知招标人的要素,所以答案不完整。-------《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个答案:投标有效期内可以做的只是要约撤回或撤销(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不予退还),不能对投标文件再补充、修改,所以答案不正确--------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第三个答案:在第一个答案解释中,应区分“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的区别”,所以答案不正确
第四个答案:投标人应该书面通知招标人,电话通知招标人可视为无效,所以答案不正确
综上所分析,没一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45
A
: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46
4是对的,其他都不对。
另外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两个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46
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权利。《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另外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是指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的部分进行增补与修订。撤回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回已经递交给招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投标,或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重新投标。撤销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回已经递交给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47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