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如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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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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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9 02:58
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个人补缴年限确定,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起进行补缴。
3、补缴程序:符合补缴范围的条件,本乡镇户籍人员持以下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补缴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由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办事处)复核,并告知申请人补缴业务是否成功。
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2、参保申请表:需要填写和提交参保申请表,表格可以在当地社保、人社局或者网站上进行下载。
3、缴费证明:如果是自愿缴费,需要提供缴费证明或者缴费凭证,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缴费收据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明、离婚证书、收养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符合参保条件。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进行缴费前,建议居民先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和规定,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保障自己的养老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