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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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0 06:54
法律分析: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组成部分,不违法。高温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