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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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4 14:31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城中村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城中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2、城中村的房子在买卖前,应该了解其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城中村开发的主体为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或者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8:47
法律分析:取得五证,具有合法销售资格,是可以考虑购买的。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如果在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太大的区别。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但是目前市场上开发的城中村项目大多数都手续不全,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