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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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9 06:08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低保:
2、拥有本地农业居民户口的,并且是在当地常住的。
3、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能力却因为某些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
4、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5、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
6、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7、老人、儿童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本身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补贴。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事处。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9 06:09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二、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以上人员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
低保申请流程
一、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2、村组评议
3、镇、乡*(*事处)审核
4、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城市低保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2、社区初审
3、*事处或镇(乡)审核
4、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4、当地乡镇*审核盖章
5、报县残联审核认定盖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低保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9 06:09
低保条件\r\n一、农村低保条件\r\n(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r\n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r\n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r\n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r\n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r\n(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r\n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r\n(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r\n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r\n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r\n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r\n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r\n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r\n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r\n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r\n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r\n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r\n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r\n(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r\n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r\n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r\n3、家庭成员有*、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r\n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r\n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r\n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n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