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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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8:07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一.住所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装*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持有效天津市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8:07
拥有申请指标资格须是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含武装*部队)现役军人、或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