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8:2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9
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要有强力切实的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了超编混编现象,那里的编制、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领导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超编问题之所以严重,说明那个县的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失职渎职,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应该受到严肃处理。有了严格的问责追究制,才能约束和鞭策有关部门严把编制关、把好编制关。
参考资料来源: 西林县编委办-什么是混编混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9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因为我们单位几十年来都存在这种情况,据我所了解的其它部门同样存在此类问题。实事求是,个人认为这既是工作上的需要,也是不正常的人际关系上的需要。确切的说这是一种人事制度上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40
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乡镇*,是行政单位,但是有很多事业编制、以工代干编制和合同工,这些人也可能在行政岗位从事相关工作,比如党政办内就有事业编制的人。照道理,党政办主任应该是公务员编制的,但是也有些是事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