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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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05:26
第312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份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
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明知是赃物仍购买 男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不法分子采用非法手段盗取他人物品后,一般会低价处理这些物品以求尽快脱手,但若有人贪图便宜明知是赃物仍购买,按照有关法律则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罪,并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桂阳*审结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邓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5年12月15日,邓某经雷某(已判刑)介绍,以3380元的价格向梁某(已判刑)购买了一辆被盗三轮摩托车。经鉴定,该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392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三轮车为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邓某主动到*机关投案到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被告人邓某积极预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文县*网-《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05:2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05:27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