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6:16
资产评估师是指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
资产评估师受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
扩展资料: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评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6:16
资产评估师是运用专业优势,对市场主体的各类资产价值及相关事项,提供测算、鉴证、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等各种服务的人员。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2017年4月21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资产评估师是指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实施的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扩展资料:
资产评估师考试
1995年10月,依据《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国家开始实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6:17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主要工作是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1.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参加新科目考试。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资产评估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6:17
1、负责公司各类资产业务收购的调研、评估工作,并撰写评估报告;
2、能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提供技术和专业经验的帮助;
3、熟悉资产评估相关的国家*,负责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完善;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考试科目
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1、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参加新科目考试。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6:18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一般来说,在公司不需要时,因为注销公司手续繁杂、耗时较长等一系列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转让公司,转让公司也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所有者的损失。不过公司转让的费用却是交易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问题。
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出台任何税务法规以明确如何评估各类企业重组中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几个大的方式。然而成本法和市场法的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
成本法对于企业财务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市场法要求有活跃市场及充足的市场交易价格数据,而这一条件往往很难具备。相比之下,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且在实务中广泛应用的一种评估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的方法。
扩展资料: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5个科目,分别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各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
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根据免试有关规定,符合免试一个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考生全科合格后可申请领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1、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参加新科目考试。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按照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
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经注册后的资产评估师方可执业,资产评估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