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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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3:17
承租人应当严格按照租赁合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即农业生产。
一、其他的条件,则必须根据招租方的具体要求而定。
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用地规划、经营模式、农作物种植品种及方法、管理团队、资金保障、环保和安全措施、项目可行性分析等;
2、承租人实力。包括: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及能力、企业信用、产品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获得荣誉、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同类项目业绩、纳税额等;
3、承租人愿意接受的最高租金标准等。
二、承租人不得从事以下法律禁止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开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
(3)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5)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6)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三、对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处罚: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或治理;责令恢复原种植条件;对破坏基本农田的,必须处以罚款,罚款为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
2、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