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4: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9:25
11月5日,李亚鹏和泰和友联4000万欠债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召开了庭前会议,这已经是该案的三审了,而之前的一审、二审都是李亚鹏败诉。那么,针对这起合同纠纷案,律师的看法是怎样的呢?
在第三次庭审现场,原告方提交了一份录音,李亚鹏在录音中表示,你们需要怎样的保障我就给你们怎样的保障,要我跪下趴下都成。
针对这段录音,被告方认为正好证明了李亚鹏是被胁迫的,都让跪下了,这还不是胁迫吗?原告方表示,其实这段录音来源于一段微信语音,时长50秒,当时李亚鹏想要将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转让给我们,但因为是低价出售,会导致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失,这样的转让是需要其他股东签署相关文件和《承诺函》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李亚鹏才说了这段话。在原告的律师认为这是原告受到胁迫后,被告方出示了完整的证据,然而原告方却说,这份反驳证据恰恰更加证明了原告受胁迫的事实。
焦点二、4000万元到底是担保债权还是保底投资?被告方认为这4000万元是担保债权,在主债务无效的情况下,从债务也同样无效。
原告方说,被告将4000万元解释成保证行为凭得仅仅是承诺函里的保证两个字。之前的一审和二审均已将4000万元定性为保底投资了。强行解释没意义。
焦点三、用已注销的身份应诉原告在庭审中,向*提出希望可以重视诚实信用原则问题。据了解,李亚鹏在一审前就已经注销了内地的身份证,成了一个香港居民。可他一审二审时用来应诉的却还是他的内地身份信息,以至于*想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却找不到他的信息。
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不诚实守信行为,完全忽略了法律责任。
焦点四、原告拒绝调解第三次庭审,李亚鹏本人并未出庭。*询问是否同意调解。李亚鹏的律师表示同意调解,但原告方拒绝了调解。
一个历时五年的案件,因为信任而生,最后却败于失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9:25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根据李亚鹏的*身份无法锁定本人,随后才发现李亚鹏身份变更为香港居民,可能会对案情有影响,导致案件无限期拖延。 李亚鹏投资公司签署相关文件,而他方表示的胁迫和敲诈勒索是不成立的。此前二审结束后*已经对李亚鹏作出相应的判决,他需要支付原告4000万元和利息,而且在执行判决期间,执行法官想要给他*高消费,却在相关执法系统中找不到他的信息,使其无法列入失信人名单李亚鹏很早之前就取得了香港居民的身份,在*的户籍信息应该是注销的状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9:26
李亚鹏"4000万欠债案"引发热议,律师对此是这样说的,还是要走法律途径,请大家不要随意评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9:26
李亚鹏"4000万欠债案"引发热议,律师对此事表示他的这种行为属于不诚实守信的行为,但是并不涉及法律责任,而且李亚鹏本人是愿意进行调解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9:27
律师觉得这些事情应该交给法律来解决,所以网友不应该对他进行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