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的股权能转让到另一个已注销企业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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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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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18
楼主你好! 根据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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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18
静态股权分配法】传统上以及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股权分配就是将100%的股权一次性分光分尽。但是,这样真的符合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需要吗?
废话不多说,按照惯例,咱们还是直接看栗子(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阿恭、阿喜与阿发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熟悉的“恭喜发财”四兄弟),主要是卖小龙虾的。按照惯例,三兄弟上来就把股权一次性分配干净,阿恭占40%,阿喜占40%,阿发占20%。接下来,大家就捋起袖子一起干了。他们养殖的小龙虾不仅肉多味美,而且还很便宜,不久就在市场上打开销路了。三兄弟一看,有门儿,赶紧扩大生产线,又投资承包了30亩池塘养殖小龙虾。
这时候问题来了,市场上有很多人也看到了小龙虾的机会,大家都在扩大生产线,结果导致市场上小龙虾供过于求,三兄弟的小龙虾一下子滞销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帝把救世主阿财派来了,阿财非常擅长营销,线上+线下,什么O2O、B2C之类的新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快,三兄弟的小龙虾又在市场上热闹起来。
这时候,矛盾出现了:
新的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救世主阿财是
死工资,加上奖金一年也就20万块大洋。而阿恭三兄弟每年都有分红,股份最少的阿发也能分到100万元。这让阿财心里很不爽,长此以往,肯定不是个事儿呀。怎么办呢?三兄弟一合计,那不中给阿财也分点股权吧。可是,100%的股权已经分干分净了,阿财的股权该从哪里来呢?从一个合伙人那里回购吧,谁都不愿意割肉。每个人都割一点吧,阿发本来就没多少股权,怎么办呢?
老的合伙人股权怎么调整?随着公司不断壮大,阿恭作为总经理,对项目的贡献越来越突出;而阿喜则很少到项目上,但是两个人股权一样多,回报一样多。时间久了,阿恭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怎么办呢?股权已经发完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分蛋糕分得多了,我们发现,分股权有个规律:就是前期好发、后期不好发;前期扑通扑通大巴大巴的股权往外发,搞得股权像烂白菜一样贱,到后期项目搞大了,急需要用股权解决最痛问题的时候,就像上面的恭喜发财四兄弟面临的问题:新的合伙人急着要股权,可是公司没股权可发;老的合伙人股权分得明显不公平,可是谁也调整不了。这事儿时间一久,人心必变,那就完蛋了。这样血淋淋的教训太多了,真功夫是这样的,西少爷肉夹馍也是这样的,当然海底捞也面对过这种问题。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那咱们来看看第二种:【动态股权分配法】。
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种新思路,是很多现代化公司经常采用的股权分配方法,就是动态股权分配法,简单说就是:
在股权分配之初,我们预留一部分股权作为股权池,这部分股权先不发到合伙人名下,等将来需要时再分配;
为了公司注册登记的需要,股权池的股权通常登记在创始人名下;
在公司发展中,需要调整老的合伙人股权,或者需要给新的合伙人以及优秀员工发股权时,将股权池的股权分配给需要的人。通过这种方法,实现持续激励的效果。
比如恭喜发财公司,如果先预留30%的股权放到股权池里,上面的问题是不是迎刃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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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19
根据你的描述,企业A并非国企。国企,是指*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某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时,可以理解为控股股东,但不能以偏概全。
B公司注销时,B公司持有的20%股份要么是转让出去了,要么是企业A减资了。要判断A公司的性质,得看它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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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18
楼主你好! 根据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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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根据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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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股权分配法】传统上以及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股权分配就是将100%的股权一次性分光分尽。但是,这样真的符合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需要吗?
废话不多说,按照惯例,咱们还是直接看栗子(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阿恭、阿喜与阿发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熟悉的“恭喜发财”四兄弟),主要是卖小龙虾的。按照惯例,三兄弟上来就把股权一次性分配干净,阿恭占40%,阿喜占40%,阿发占20%。接下来,大家就捋起袖子一起干了。他们养殖的小龙虾不仅肉多味美,而且还很便宜,不久就在市场上打开销路了。三兄弟一看,有门儿,赶紧扩大生产线,又投资承包了30亩池塘养殖小龙虾。
这时候问题来了,市场上有很多人也看到了小龙虾的机会,大家都在扩大生产线,结果导致市场上小龙虾供过于求,三兄弟的小龙虾一下子滞销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帝把救世主阿财派来了,阿财非常擅长营销,线上+线下,什么O2O、B2C之类的新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快,三兄弟的小龙虾又在市场上热闹起来。
这时候,矛盾出现了:
新的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救世主阿财是
死工资,加上奖金一年也就20万块大洋。而阿恭三兄弟每年都有分红,股份最少的阿发也能分到100万元。这让阿财心里很不爽,长此以往,肯定不是个事儿呀。怎么办呢?三兄弟一合计,那不中给阿财也分点股权吧。可是,100%的股权已经分干分净了,阿财的股权该从哪里来呢?从一个合伙人那里回购吧,谁都不愿意割肉。每个人都割一点吧,阿发本来就没多少股权,怎么办呢?
老的合伙人股权怎么调整?随着公司不断壮大,阿恭作为总经理,对项目的贡献越来越突出;而阿喜则很少到项目上,但是两个人股权一样多,回报一样多。时间久了,阿恭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怎么办呢?股权已经发完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分蛋糕分得多了,我们发现,分股权有个规律:就是前期好发、后期不好发;前期扑通扑通大巴大巴的股权往外发,搞得股权像烂白菜一样贱,到后期项目搞大了,急需要用股权解决最痛问题的时候,就像上面的恭喜发财四兄弟面临的问题:新的合伙人急着要股权,可是公司没股权可发;老的合伙人股权分得明显不公平,可是谁也调整不了。这事儿时间一久,人心必变,那就完蛋了。这样血淋淋的教训太多了,真功夫是这样的,西少爷肉夹馍也是这样的,当然海底捞也面对过这种问题。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那咱们来看看第二种:【动态股权分配法】。
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种新思路,是很多现代化公司经常采用的股权分配方法,就是动态股权分配法,简单说就是:
在股权分配之初,我们预留一部分股权作为股权池,这部分股权先不发到合伙人名下,等将来需要时再分配;
为了公司注册登记的需要,股权池的股权通常登记在创始人名下;
在公司发展中,需要调整老的合伙人股权,或者需要给新的合伙人以及优秀员工发股权时,将股权池的股权分配给需要的人。通过这种方法,实现持续激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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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不多说,按照惯例,咱们还是直接看栗子(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阿恭、阿喜与阿发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熟悉的“恭喜发财”四兄弟),主要是卖小龙虾的。按照惯例,三兄弟上来就把股权一次性分配干净,阿恭占40%,阿喜占40%,阿发占20%。接下来,大家就捋起袖子一起干了。他们养殖的小龙虾不仅肉多味美,而且还很便宜,不久就在市场上打开销路了。三兄弟一看,有门儿,赶紧扩大生产线,又投资承包了30亩池塘养殖小龙虾。
这时候问题来了,市场上有很多人也看到了小龙虾的机会,大家都在扩大生产线,结果导致市场上小龙虾供过于求,三兄弟的小龙虾一下子滞销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帝把救世主阿财派来了,阿财非常擅长营销,线上+线下,什么O2O、B2C之类的新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快,三兄弟的小龙虾又在市场上热闹起来。
这时候,矛盾出现了:
新的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救世主阿财是
死工资,加上奖金一年也就20万块大洋。而阿恭三兄弟每年都有分红,股份最少的阿发也能分到100万元。这让阿财心里很不爽,长此以往,肯定不是个事儿呀。怎么办呢?三兄弟一合计,那不中给阿财也分点股权吧。可是,100%的股权已经分干分净了,阿财的股权该从哪里来呢?从一个合伙人那里回购吧,谁都不愿意割肉。每个人都割一点吧,阿发本来就没多少股权,怎么办呢?
老的合伙人股权怎么调整?随着公司不断壮大,阿恭作为总经理,对项目的贡献越来越突出;而阿喜则很少到项目上,但是两个人股权一样多,回报一样多。时间久了,阿恭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怎么办呢?股权已经发完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分蛋糕分得多了,我们发现,分股权有个规律:就是前期好发、后期不好发;前期扑通扑通大巴大巴的股权往外发,搞得股权像烂白菜一样贱,到后期项目搞大了,急需要用股权解决最痛问题的时候,就像上面的恭喜发财四兄弟面临的问题:新的合伙人急着要股权,可是公司没股权可发;老的合伙人股权分得明显不公平,可是谁也调整不了。这事儿时间一久,人心必变,那就完蛋了。这样血淋淋的教训太多了,真功夫是这样的,西少爷肉夹馍也是这样的,当然海底捞也面对过这种问题。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那咱们来看看第二种:【动态股权分配法】。
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种新思路,是很多现代化公司经常采用的股权分配方法,就是动态股权分配法,简单说就是:
在股权分配之初,我们预留一部分股权作为股权池,这部分股权先不发到合伙人名下,等将来需要时再分配;
为了公司注册登记的需要,股权池的股权通常登记在创始人名下;
在公司发展中,需要调整老的合伙人股权,或者需要给新的合伙人以及优秀员工发股权时,将股权池的股权分配给需要的人。通过这种方法,实现持续激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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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注销时,B公司持有的20%股份要么是转让出去了,要么是企业A减资了。要判断A公司的性质,得看它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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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注销时,B公司持有的20%股份要么是转让出去了,要么是企业A减资了。要判断A公司的性质,得看它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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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股权分配法】传统上以及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股权分配就是将100%的股权一次性分光分尽。但是,这样真的符合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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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恭、阿喜与阿发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熟悉的“恭喜发财”四兄弟),主要是卖小龙虾的。按照惯例,三兄弟上来就把股权一次性分配干净,阿恭占40%,阿喜占40%,阿发占20%。接下来,大家就捋起袖子一起干了。他们养殖的小龙虾不仅肉多味美,而且还很便宜,不久就在市场上打开销路了。三兄弟一看,有门儿,赶紧扩大生产线,又投资承包了30亩池塘养殖小龙虾。
这时候问题来了,市场上有很多人也看到了小龙虾的机会,大家都在扩大生产线,结果导致市场上小龙虾供过于求,三兄弟的小龙虾一下子滞销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帝把救世主阿财派来了,阿财非常擅长营销,线上+线下,什么O2O、B2C之类的新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快,三兄弟的小龙虾又在市场上热闹起来。
这时候,矛盾出现了:
新的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救世主阿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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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合伙人股权怎么调整?随着公司不断壮大,阿恭作为总经理,对项目的贡献越来越突出;而阿喜则很少到项目上,但是两个人股权一样多,回报一样多。时间久了,阿恭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怎么办呢?股权已经发完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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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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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种新思路,是很多现代化公司经常采用的股权分配方法,就是动态股权分配法,简单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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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恭喜发财公司,如果先预留30%的股权放到股权池里,上面的问题是不是迎刃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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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注销时,B公司持有的20%股份要么是转让出去了,要么是企业A减资了。要判断A公司的性质,得看它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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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根据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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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股权分配法】传统上以及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股权分配就是将100%的股权一次性分光分尽。但是,这样真的符合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需要吗?
废话不多说,按照惯例,咱们还是直接看栗子(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阿恭、阿喜与阿发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熟悉的“恭喜发财”四兄弟),主要是卖小龙虾的。按照惯例,三兄弟上来就把股权一次性分配干净,阿恭占40%,阿喜占40%,阿发占20%。接下来,大家就捋起袖子一起干了。他们养殖的小龙虾不仅肉多味美,而且还很便宜,不久就在市场上打开销路了。三兄弟一看,有门儿,赶紧扩大生产线,又投资承包了30亩池塘养殖小龙虾。
这时候问题来了,市场上有很多人也看到了小龙虾的机会,大家都在扩大生产线,结果导致市场上小龙虾供过于求,三兄弟的小龙虾一下子滞销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帝把救世主阿财派来了,阿财非常擅长营销,线上+线下,什么O2O、B2C之类的新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快,三兄弟的小龙虾又在市场上热闹起来。
这时候,矛盾出现了:
新的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救世主阿财是
死工资,加上奖金一年也就20万块大洋。而阿恭三兄弟每年都有分红,股份最少的阿发也能分到100万元。这让阿财心里很不爽,长此以往,肯定不是个事儿呀。怎么办呢?三兄弟一合计,那不中给阿财也分点股权吧。可是,100%的股权已经分干分净了,阿财的股权该从哪里来呢?从一个合伙人那里回购吧,谁都不愿意割肉。每个人都割一点吧,阿发本来就没多少股权,怎么办呢?
老的合伙人股权怎么调整?随着公司不断壮大,阿恭作为总经理,对项目的贡献越来越突出;而阿喜则很少到项目上,但是两个人股权一样多,回报一样多。时间久了,阿恭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怎么办呢?股权已经发完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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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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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种新思路,是很多现代化公司经常采用的股权分配方法,就是动态股权分配法,简单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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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股权分配法】传统上以及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股权分配就是将100%的股权一次性分光分尽。但是,这样真的符合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需要吗?
废话不多说,按照惯例,咱们还是直接看栗子(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阿恭、阿喜与阿发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熟悉的“恭喜发财”四兄弟),主要是卖小龙虾的。按照惯例,三兄弟上来就把股权一次性分配干净,阿恭占40%,阿喜占40%,阿发占20%。接下来,大家就捋起袖子一起干了。他们养殖的小龙虾不仅肉多味美,而且还很便宜,不久就在市场上打开销路了。三兄弟一看,有门儿,赶紧扩大生产线,又投资承包了30亩池塘养殖小龙虾。
这时候问题来了,市场上有很多人也看到了小龙虾的机会,大家都在扩大生产线,结果导致市场上小龙虾供过于求,三兄弟的小龙虾一下子滞销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帝把救世主阿财派来了,阿财非常擅长营销,线上+线下,什么O2O、B2C之类的新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很快,三兄弟的小龙虾又在市场上热闹起来。
这时候,矛盾出现了:
新的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救世主阿财是
死工资,加上奖金一年也就20万块大洋。而阿恭三兄弟每年都有分红,股份最少的阿发也能分到100万元。这让阿财心里很不爽,长此以往,肯定不是个事儿呀。怎么办呢?三兄弟一合计,那不中给阿财也分点股权吧。可是,100%的股权已经分干分净了,阿财的股权该从哪里来呢?从一个合伙人那里回购吧,谁都不愿意割肉。每个人都割一点吧,阿发本来就没多少股权,怎么办呢?
老的合伙人股权怎么调整?随着公司不断壮大,阿恭作为总经理,对项目的贡献越来越突出;而阿喜则很少到项目上,但是两个人股权一样多,回报一样多。时间久了,阿恭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怎么办呢?股权已经发完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分蛋糕分得多了,我们发现,分股权有个规律:就是前期好发、后期不好发;前期扑通扑通大巴大巴的股权往外发,搞得股权像烂白菜一样贱,到后期项目搞大了,急需要用股权解决最痛问题的时候,就像上面的恭喜发财四兄弟面临的问题:新的合伙人急着要股权,可是公司没股权可发;老的合伙人股权分得明显不公平,可是谁也调整不了。这事儿时间一久,人心必变,那就完蛋了。这样血淋淋的教训太多了,真功夫是这样的,西少爷肉夹馍也是这样的,当然海底捞也面对过这种问题。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那咱们来看看第二种:【动态股权分配法】。
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种新思路,是很多现代化公司经常采用的股权分配方法,就是动态股权分配法,简单说就是:
在股权分配之初,我们预留一部分股权作为股权池,这部分股权先不发到合伙人名下,等将来需要时再分配;
为了公司注册登记的需要,股权池的股权通常登记在创始人名下;
在公司发展中,需要调整老的合伙人股权,或者需要给新的合伙人以及优秀员工发股权时,将股权池的股权分配给需要的人。通过这种方法,实现持续激励的效果。
比如恭喜发财公司,如果先预留30%的股权放到股权池里,上面的问题是不是迎刃而解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19
根据你的描述,企业A并非国企。国企,是指*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某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时,可以理解为控股股东,但不能以偏概全。
B公司注销时,B公司持有的20%股份要么是转让出去了,要么是企业A减资了。要判断A公司的性质,得看它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