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连旷三天算自离,那会发上个月工资吗,不发该怎么做3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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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36
劳动法没有连续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的规定,该规定违法无效。
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
什么是旷工?原劳动部曾经规定,旷工是指费不可抗力因素,职工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
从原劳动部的规定可见,旷工并非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规定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与法律法规精神相悖,属于无效规定。但是,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催告不复工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
《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办发[1994]48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37
旷工三天算自离,这个是劳动双方的协议,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范畴,但是不能与劳资进行相联,正常的劳资是根据您的劳动时间及工资标准所得,不管是否解除合同,所有劳资是应该支付的。
公司不发工资可以保留好证据(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卡,上班卡等),直接到劳动局要求支付工资,不行就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最后不行就进行劳动仲裁,最后一招就是去*进行民事起诉并要求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37
要发的,不发就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追问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38
私自扣发工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38
在网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