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屈原修身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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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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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4:39
《屈原列传》字义求正八则
《屈原列传》中一些文字颇难理解,很多通行选本或漏而未注,或注而未当,现就己之所见,逐条列举,并试作说明于其次:
1、“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这里的“治乱”课本不注,教者多作偏义复词看,说可通,也甚便捷。但如果我们把这里的“治乱”视作同义并列的双音节短语,也通。《说文》:“乱,治也。”《尔雅·释诂下》:“乱,治也。”《玉篇·乙部》:“乱,理也。”《尚书·盘庚中》:“兹予有乱政同位。”孔传:“乱,治也。此我有治政之臣,同位于父祖。”又《尚书·泰誓》:“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孔传:“我治理之臣虽少而心德同。”这些都说明“乱”有“治”、“治理”义。按照这两种解释,所谓“明于治乱”,就是说屈原通晓治理国家的道理。不过如果把这里的“治乱”看作反义并列的双音节短语,也就是说“乱”与“治”义相对,训“乱”作无秩序、不安定,也可。《广韵·换韵》:“乱,不理也。”《孙子·势》:“乱生于治。”《荀子·天论》:“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皆其例。按照这种解释,那么所谓“明于治乱”,就应该是说屈原十分清楚怎样做能使国家太平兴旺,怎样做就会使国家动荡混乱的道理。值得注意的是:《列传》下文“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中的“治乱”,只能依照这里的第一或第二种解释法解释为“治理”。(参阅下一条)
2、“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这里的“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该怎样讲,教者大多感到为难。课本注“广崇”说:“广大崇高。”显然是把“广崇”当形容词看的。单纯从“道德之广崇”来看,无论是把它当作主谓结构的短语——解说成“道德广大崇高”,还是把它当作定语后置式的偏正短语——解说成“广大崇高的道德”,都似乎能够讲通。那“治乱之条贯”呢?《辞源》、《辞海》都把“条贯”解释为“条理、系统”,也是形容词。若按照对“道德之广崇”的语法分析,把“治乱之条贯”作主谓结构——解说成“治理(有)条理”,或作定语后置式的偏正结构——解释成“(有)条理的治理”,似乎也可以。不过我们稍微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如果我们把后者两个括号里的“有”去掉的话,对“治乱之条贯”的两种解说就不通;而加上了“有”呢?“条贯”在这里就不再是形容词,而成了动词。照理“道德之广崇”与“治乱之条贯”并列对举,它们的语法结构及相应词语的词性应该是一致的,不应该有这种淆乱现象。
其实这里的“道德之广崇”与“治乱之条贯”都是动宾倒装结构,在这里“广崇”与“条贯”都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且都是使动用法。把整个句子连起来看,所谓“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就是说屈原在《离*》当中阐明了如何使道德弘扬光大和使国家的治理变得有条理起来的道理。这种以助词“之”连接的动宾倒装结构,在古汉语中也是常有的。《论语·先进》:“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左传·成公十四年》:“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死于未亡人。”《孟子·梁惠王上》:“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史记·魏公子列传》:“譬若以肉投馁虎,何功之有?”韩愈《师说》:“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都是借助于“之”而提宾的用例。我们不妨考察一下《离*》,不难看出,在屈原眼里当时楚国的道德在日益沦丧,*更是一片混乱。他的最大愿望就是要竭尽己能,辅助楚王移风易俗、整顿吏治,实现他存君兴国的“美政”理想。从“整顿”、“振兴”这个意义上来看,屈原在《离*》里要表达的是他想让已然沦丧的道德发扬光大起来,使日益混乱的*局面重新回到正常的有条理的轨道上来,流露的是对楚国现状的不满和忧虑。如果把 “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理解成“道德广大崇高”、“治理(有)条理”,或“广大崇高的道德”、“(有)条理的治理”,意味则显然完全不同了。所以,我们认为只有把这里的“广崇”与“条贯”看作使动词,才能保证其所表达的意思与《离*》吻合,并同时保证对举的两个句子的语法结构彼此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4:40
《屈原列传》字义求正八则 http://eblog.cersp.com/userlog12/116788/archives/2007/4759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