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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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11
法律分析: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认为*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认为*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认为*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受偿权的;认为*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