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5:0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11
属基层人民*。
北京市*系统由**组成:包括一个高级*,三个中级*和十八个区、县人民*,以及六个铁路运输基层*。
负责辖区内的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案件的审判工作。
年5日起一、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
(一)院本部立案大厅
1、万元以上的商民事案件(继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案件除外)
2、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医疗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的商事案件除外)
(二)复兴、东升、山后派出法庭立案点办理各自管片内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
(三)上地派出法庭立案点办理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内的商事案件和本院指定受理的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手续。
扩展资料: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立案管辖范围
一、案件管辖范围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属本院管辖的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但不包括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
(3)标的额在3000万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含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2、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院本部立案庭及各派出法庭立案室受理案件范围
海淀*立案庭除在院本部设置立案窗口外,还在复兴路法庭、东升法庭、山后法庭、上地法庭设置立案室受理案件。除下列应由派出法庭立案室受理的案件外,其他应由海淀区人民*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全部涉外民事案件(包括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均由院本部立案庭统一受理。
复兴路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八里庄街道、甘家口街道的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不包括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属于海淀区人民*管辖的全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客运合同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除外)。
东升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学院路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东升乡、清华园街道、燕园街道的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不包括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客运合同纠纷类案件)
山后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的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不包括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客运合同纠纷类案件)
上地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的第一审商事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12
希望被采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12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属基层人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13
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