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收入3万以上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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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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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13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应按照3%的*税率计征*。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条件:
1、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或营业税。
2、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
1、计征*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法*税率3%。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不能再享受*征收的优惠*。应按照3%的税率计征*。
2、计算*
应交*=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交*=含税销售额÷(1+3%)×3%
三、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服务,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并交纳*。会计分录如下: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据此制作记账凭证、记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13
1、小规模纳税人收入3万以上做账:(按月申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银行存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
所以正确的会计分录应该分两步处理,税收优惠部分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1) 销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2) 优惠*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营业外收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14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额/(1+3%)】
应交税费--应交*【*金额/(1+3%)】*3%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14
首先收入部分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 应交税金-应交* XX减免税金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 XX 贷: 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收入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