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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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1:55
税务局的黑名单,就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让全社会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这种公布是有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从公布栏撤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个公告,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登记评级体系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实施公开曝光制裁。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税务机关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第十条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公布栏中撤出。
拓展资料
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级,D级纳税信用还可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级确定。信用级别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
*信用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用量、普通*按需领用,企业连续3年获*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
B级信用的纳税人,对其实行正常管理;
C级信用纳税人,对其从严管理;
D级信用纳税人,将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或禁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1:55
这种公布是有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从公布栏撤出。
税务局的黑名单,就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让全社会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
第十条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第十一条 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方案》,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16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1:56
税务黑名单无非是欠税或者逾期未申报转非正常或者税务登记失效。办法只有一个,接受罚款,申请恢复正常户,补税和滞纳金,办理纳税清算,最后注销税务登记。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1:56
2年撤出黑名单的文件2019年1月1日就已经失效了,最新文件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