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7:3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37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37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08:35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37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37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37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