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 北京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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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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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6:49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
截至2015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5%,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将达14.73%。“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少子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须从日常生活、居家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夯实了基础。其中,发展养老服务业被列为五项重要任务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亮点”。与“十二五”规划相比,笔者认为有三个重要变化。
新手段、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服务业仅占第三产业的0.9%,社会服务业支出仅占gdp的0.29%,占财政的3%,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因此,通过*手段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金融服务介入养老服务业,使养老成为一个可以满足供给的健康产业,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区别于“十二五”的一个显著特点。
具体表现在:一是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我国国情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需求。我国56%的老年人有两种以上慢性疾病,“无医之养”成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最大忧患。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可就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方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品质生活。
二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建立。目前我国2.22亿老年人中,约有4000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由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失能老人和家庭支出过重,成为整个社会养老的沉重负担。“十三五”应该开展*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养老服务业有广大的产业空间,但是长期以来没有金融服务的介入,民非养老机构不能贷款,使养老服务业不能发展壮大。“十三五”时期从需求出发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满足养老机构信贷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推动*购买养老服务,改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能力。大力推广*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
机构养老的重新定位与改革
与“十二五”相比,机构养老的定位有三个变化。
一是“十二五”期间机构的“支撑”作用,回到了“补充”的位置,显示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机构的应然地位,同时也凸显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基础地位”。
二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机构养老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床位数”,而是根据未来五年我国老年人口结构和需求的变化,重点发展面向失能老人的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以及医养结合设施建设。
三是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养老服务业中,市场的作用日益显现,等、靠、要的旧式思维方式日益被市场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所替代。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是路灯,又是红绿灯,但*不能开车上路”。*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
更加强调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居家养老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与“十二五”比较有两个变化。
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手段更加丰富。如,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手段方面,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
二是强调依托各类“社区服务设施”的重要性,使社区养老真正找到“依托”。如,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对新建居住(小)区和老小区都明确提出按要求配建或置换增配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最为重要的还是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通过市场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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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
截至2015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5%,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将达14.73%。“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少子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须从日常生活、居家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夯实了基础。其中,发展养老服务业被列为五项重要任务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亮点”。与“十二五”规划相比,笔者认为有三个重要变化。
新手段、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服务业仅占第三产业的0.9%,社会服务业支出仅占gdp的0.29%,占财政的3%,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因此,通过*手段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金融服务介入养老服务业,使养老成为一个可以满足供给的健康产业,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区别于“十二五”的一个显著特点。
具体表现在:一是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我国国情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需求。我国56%的老年人有两种以上慢性疾病,“无医之养”成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最大忧患。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可就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方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品质生活。
二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建立。目前我国2.22亿老年人中,约有4000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由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失能老人和家庭支出过重,成为整个社会养老的沉重负担。“十三五”应该开展*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养老服务业有广大的产业空间,但是长期以来没有金融服务的介入,民非养老机构不能贷款,使养老服务业不能发展壮大。“十三五”时期从需求出发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满足养老机构信贷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推动*购买养老服务,改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能力。大力推广*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
机构养老的重新定位与改革
与“十二五”相比,机构养老的定位有三个变化。
一是“十二五”期间机构的“支撑”作用,回到了“补充”的位置,显示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机构的应然地位,同时也凸显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基础地位”。
二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机构养老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床位数”,而是根据未来五年我国老年人口结构和需求的变化,重点发展面向失能老人的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以及医养结合设施建设。
三是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养老服务业中,市场的作用日益显现,等、靠、要的旧式思维方式日益被市场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所替代。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是路灯,又是红绿灯,但*不能开车上路”。*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
更加强调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居家养老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与“十二五”比较有两个变化。
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手段更加丰富。如,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手段方面,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
二是强调依托各类“社区服务设施”的重要性,使社区养老真正找到“依托”。如,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对新建居住(小)区和老小区都明确提出按要求配建或置换增配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最为重要的还是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通过市场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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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6:49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
截至2015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5%,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将达14.73%。“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少子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须从日常生活、居家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夯实了基础。其中,发展养老服务业被列为五项重要任务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亮点”。与“十二五”规划相比,笔者认为有三个重要变化。
新手段、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服务业仅占第三产业的0.9%,社会服务业支出仅占gdp的0.29%,占财政的3%,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因此,通过*手段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金融服务介入养老服务业,使养老成为一个可以满足供给的健康产业,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区别于“十二五”的一个显著特点。
具体表现在:一是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我国国情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需求。我国56%的老年人有两种以上慢性疾病,“无医之养”成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最大忧患。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可就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方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品质生活。
二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建立。目前我国2.22亿老年人中,约有4000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由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失能老人和家庭支出过重,成为整个社会养老的沉重负担。“十三五”应该开展*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养老服务业有广大的产业空间,但是长期以来没有金融服务的介入,民非养老机构不能贷款,使养老服务业不能发展壮大。“十三五”时期从需求出发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满足养老机构信贷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推动*购买养老服务,改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能力。大力推广*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
机构养老的重新定位与改革
与“十二五”相比,机构养老的定位有三个变化。
一是“十二五”期间机构的“支撑”作用,回到了“补充”的位置,显示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机构的应然地位,同时也凸显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基础地位”。
二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机构养老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床位数”,而是根据未来五年我国老年人口结构和需求的变化,重点发展面向失能老人的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以及医养结合设施建设。
三是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养老服务业中,市场的作用日益显现,等、靠、要的旧式思维方式日益被市场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所替代。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是路灯,又是红绿灯,但*不能开车上路”。*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
更加强调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居家养老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与“十二五”比较有两个变化。
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手段更加丰富。如,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手段方面,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
二是强调依托各类“社区服务设施”的重要性,使社区养老真正找到“依托”。如,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对新建居住(小)区和老小区都明确提出按要求配建或置换增配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最为重要的还是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通过市场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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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6:49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
截至2015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5%,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将达14.73%。“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少子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须从日常生活、居家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夯实了基础。其中,发展养老服务业被列为五项重要任务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亮点”。与“十二五”规划相比,笔者认为有三个重要变化。
新手段、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服务业仅占第三产业的0.9%,社会服务业支出仅占gdp的0.29%,占财政的3%,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因此,通过*手段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金融服务介入养老服务业,使养老成为一个可以满足供给的健康产业,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区别于“十二五”的一个显著特点。
具体表现在:一是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我国国情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需求。我国56%的老年人有两种以上慢性疾病,“无医之养”成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最大忧患。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可就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方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品质生活。
二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建立。目前我国2.22亿老年人中,约有4000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由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失能老人和家庭支出过重,成为整个社会养老的沉重负担。“十三五”应该开展*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养老服务业有广大的产业空间,但是长期以来没有金融服务的介入,民非养老机构不能贷款,使养老服务业不能发展壮大。“十三五”时期从需求出发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满足养老机构信贷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推动*购买养老服务,改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能力。大力推广*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
机构养老的重新定位与改革
与“十二五”相比,机构养老的定位有三个变化。
一是“十二五”期间机构的“支撑”作用,回到了“补充”的位置,显示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机构的应然地位,同时也凸显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基础地位”。
二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机构养老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床位数”,而是根据未来五年我国老年人口结构和需求的变化,重点发展面向失能老人的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以及医养结合设施建设。
三是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养老服务业中,市场的作用日益显现,等、靠、要的旧式思维方式日益被市场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所替代。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明确*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是路灯,又是红绿灯,但*不能开车上路”。*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
更加强调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居家养老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与“十二五”比较有两个变化。
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手段更加丰富。如,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手段方面,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
二是强调依托各类“社区服务设施”的重要性,使社区养老真正找到“依托”。如,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对新建居住(小)区和老小区都明确提出按要求配建或置换增配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最为重要的还是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通过市场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